宠物安乐死可以死人吗?
动物没有意识,不知道疼痛,所以“安乐死”对它们来说就是“无痛苦死亡”;而人是有意识的,知道疼痛,所以对“安乐死”的理解就复杂了…… 人的安乐死,大致有两种意义:一种是指病残者失去生活自理能力,长期患病,给家庭和社会造成巨大负担的晚期患者,在自觉生命垂危、行将离开人间时,自愿接受“安乐死”,及早结束痛苦,这种形式一般出现在医学发达的社会制度下。
另一种意义的人“安乐死”则发生在病情相对轻微的情况下,病人并非濒临死亡,而是出于对治疗痛苦的恐惧或是无法忍受续命带来的经济压力,通过自愿接受药物等方式提前终结自己的生命。 但这两种意义的安死,都建立在“主动”的基础上——是病患或患者家属主动要求,医生实施协助。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医生也会基于“被动”的原因为病患实施安死。
所谓“被动”原因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患者病情突然恶化迅速,医生来不及取得患者的同意便紧急采取相关措施;二是患者本来具有自主行为能力,但病情严重导致其不能自主决定接受治疗,比如严重昏迷、大脑严重损伤、植物状态的患者,其本身不具备接受或者拒绝医疗处理的自主权,这时如果医护人员判断继续治疗已没有必要,并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从法律上来讲,这些措施即视为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医生也就具备了实施的资格。
尽管目前我国的立法尚不完善,对“安乐死”的问题还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但已有法学专家提出了相关建议。 比如,有专家建议,对于病员主动提出的“安乐死”请求,医方要尽力满足;而对有些不宜明确表态的“安乐死”请求,原则上不予同意,但当病员反复要求,且症状明显,符合“安乐死”条件时,亦应付诸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