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有犬舍吗?
根据《玉环县犬类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玉环新城社区及所属行政村范围常年均为犬类禁养区(以下简称新城);玉环县新城范围外的其他地区(以下简称非新城)按规定实行分区域、分期限严格限制养犬。
非新城地区犬类限养期从本年度的5月15日至10月15日,限养期内非经营性养犬每户限养一只,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禁养犬只必须在5月15日前自行处理,限养期后一律视为无主流浪犬只处理。非新城地区犬类非限养期从年度的10月15日至来年度5月15日,非限养期内禁养烈性犬种,其他犬只每户限养二只。
玉环县内禁止开展犬类的养殖经营和繁育活动,所有养犬户必须办理养犬登记证,经办人向犬类免疫管理办公室提交所需资料,携带犬只到县犬类免疫管理办公室申报登记,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并注射狂犬病等相应预防疫苗。